【租车出行自驾保险】租车出行 , 30万意外保障 , 最低15元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险天数 |
价格 |
租车出行意外身故、残疾 |
300,000元/份 |
1天 |
15元 |
2天 |
15元 |
3天 |
20元 |
4天 |
30元 |
5天 |
35元 |
6天 |
40元 |
7天 |
40元 |
投保须知
1、每人限购1份,对于超过部分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保单所称自驾车是指驾驶非营运汽车。
3、非营运汽车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家庭及企事业单位自用的汽车。
4、如果您投保的是我公司北京分公司且是一年期及以下主险为意外险的产品,那么请您知晓,在中国法律允许或要求范围内,我们会将您的承保信息提供给北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信息平台,以便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5、您在购买后可到北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保单信息(查询网址:www.biabii.org.cn)。
6、如果您填写手机号码,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的投保短信提示同时请您注意,对于我公司非北京分公司销售的意外险产品,将不能为您提供以上服务。
7、本合同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客服热线:95550。
8、无其他特别约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声明
1.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免责条款、赔偿限额、免赔额、一般条件等黑体字/彩色标题标注的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
2.本人理解并同意保险公司对本投保申请有拒绝或者接受的权利。如果保险公司对本投保申请没有提出异议,投保人同意保险公司直接安排出具正式保单。
3.本人同意此投保申请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并特此声明投保申请中所填写内容根据我们所知确定无误。
4.本人理解并同意在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公司可因处理与保险合同有关的事项如理赔调查、损失查勘等事务授权第三方公司或者人员基于继续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需要查阅与投保人有关的资料或者基于监管部门/人员的调查要求,在要求范围内披露投保人的有关信息。
5.本人明白若本人自愿投保贵保险公司承保的多项综合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贵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6.本人同意保险公司及/或安盛集团成员公司、关联公司,可以在安盛集团内部或者外部使用我所提交的以及后续提交的信息,并且为进行保险业务或/和为了其他相关目的,可以转让或者披露上述信息给那些公司。
7.本人理解并知晓:本产品由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天平)承保,在浙江、深圳、北京、宁波、江苏、广东、河北、四川、上海、湖北、东莞、佛山、山东、重庆、天津、大连、广西、云南、山西、青岛、河南、安徽、陕西、福建设有分公司。本产品由安盛天平面向全国销售。但对于安盛天平未设分公司的地区,我若在非以上地区购买的,后续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购买须知
1、每个被保险人限购1份,多投保无效
2、仅支持电子保单,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
3、购买前请仔细阅读条款:安盛天平驾车人员平安保险条款
意外险理赔申请书
4、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