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可投保年龄:
A:18周岁--至55周岁。
Q:投保此产品的专属权益
A:本产品包含了重疾绿通服务及重疾住院垫付服务,可享受100种重疾的门诊及住院绿通服务各一次, 100种重疾住院垫付不限次数。
Q:等待期是什么?
A: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是指需要对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观察一小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将不会获得赔付。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续保时,等待期为90天。续保时及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不计等待期。
Q:本产品可以保障所有高血压患者吗?
A:本产品仅承保初次投保时确诊患有原发性高血压,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且正在进行高血压疾病管理的慢性病患者,请您在投保时如实填写健康告知。
Q:本产品有赔付比例吗?
A:赔付比例:90%,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险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社会医疗保险是指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Q:如同时患有高血压及糖尿病,能否投保该产品?
A:如果您同时患有高血压及糖尿病是不能投保本产品的。我们这款产品仅针对初次投保时确诊患有原发性高血压,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且正在进行高血压疾病管理的慢性病患者。
Q:本产品可以赔付哪些医疗费用?
A: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患疾病在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接受住院、住院前7天和后7天门急诊(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和特殊门诊治疗的,对于责任内个人支付超过免赔额的部分,90%赔付,不限医保目录范围,合理且必须的进口药自费药均可赔付。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险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一、被保险人
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为18-55周岁,初次投保时确诊患有原发性高血压,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且正在进行高血压疾病管理的慢性病患者。被保险人适用的保险费与被保险人投保年龄、投保方案及有无社保等因素关联。本保险不承保投保前12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住未满180天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1年,最早的保险期间起期为投保成功之日的次日零时。
三、原发性高血压
本合同所指的原发性高血压,是一种以血压升高为主要临床表现而病因尚未明确的独立疾病,具体以医院的诊断结果为准。
四、高血压疾病管理
指高血压患者为了自身健康的需求,通过运动、饮食、药物等多方面的因素调节,使自己的血压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而降低自身相关并发症的发病概率以及发病损害程度的自我管理行为。
五、等待期
等待期指自本保险生效日起计算的一段时间,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续保时,等待期为90天,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及续保时不计等待期。
六、保险金额及免赔额
1、保险金额是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本合同的医疗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本公司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保险期间内不能进行变更。
2、本保险标准版的免赔额为10,000元人民币,经济版的免赔额为20,000元人民币。免赔额指全年免赔额,被保险人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以外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抵扣年度免赔额。不在保障范围内的费用,不可抵扣免赔额。
3、一般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享全年免赔额。
七、赔付比例
赔付比例:90%,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险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社会医疗保险是指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八、费用补偿原则
本保险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本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九、就诊医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包括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
(1)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
(2)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
(3)休养、戒酒、戒毒中心。
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能够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的能力或资质。
2、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有恶性肿瘤,可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其中床位费限1500元/天。但被保险人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化学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和肿瘤靶向疗法所产生的医药费用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投保份数
每一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限购壹(1)份,多投无效。
十一、保费支付
本保险需一次性支付全年保险费。
十二、犹豫期及保险合同的解除
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慎重选择购买。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将全额退还保险费。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期间内无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下述计算公式退还保险费:退还保险费金额=已交保险费*(原保险期间-已经过的保险期间)/原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按日计算。
对于保险期间内已有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十三、续保(不保证续保)
本合同为一年期不保证续保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本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可自保单期间届满前30天内向本公司申请续保,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仍可在30天内申请续保并交纳保险费,续保后的新保险合同与上一年度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在时间上连续未间断。
十四、健康服务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若罹患符合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可致电服务热线95550,享有由安盛天平特约服务商提供的就医绿色通道(专家门诊预约、住院协调各一次)、住院费用垫付(不限次数)、MDT多学科会诊(一次)四项服务,如被保险人罹患符合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可申请基因检测(一次)服务。
以上服务由安盛天平特约服务商提供。
*注1: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并罹患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需在异地就医时,在被保险人使用社保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可享受保障范围内住院费用100%垫付服务。被保险人若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在就医时无法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无法申请住院费用垫付服务。
*注2:“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保险责任:住院费用垫付服务仅限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但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注3:以上有关医疗服务所对应的城市和医院名单可致电服务热线95550查询。
十五、如实告知
投保人须确认被保险人过往或目前没有出现《健康问卷》所述的症状或情形,如本公司有疑义的,在保险生效前或存续期间皆有权对此进行调查,需要投保人予以授权并配合。
投保人须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绝无隐瞒或保留任何重大事实以影响本公司评估风险、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并同意将《健康问卷》和投保信息作为本公司和投保人所定合同的一部分,否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六、分支机构
目前,安盛天平已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四川、河北、湖北、山东、重庆、天津、广西、大连、山西、云南、宁波、青岛、河南、安徽、内蒙古、陕西、福建、东莞、佛山、苏州设有分支机构。本公司理赔服务中心位于上海,所有理赔案件的申请需递交至上海理赔服务中心统一处理。在保险公司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情况。
十七、本保险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投保人可以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95550或登录本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保单及保险条款;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免责条款、赔偿限额、免赔额、一般条件等黑体字/彩色标题标注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向本公司保险业务人员进行询问。
十八、请了解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了监管要求,若需进一步了解本公司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信息及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登录安盛天平保险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该信息可以作为投保人决定是否投保的参考信息。
【温馨提示】
【保险单证送达方式】
购买本产品后,安盛天平会向您投保时提供的邮箱发送电子保单。您也可以通过安盛天平官方微信公众号“安盛天平保险”或登录安盛天平官网www.axa.cn上查询、下载电子保单。
【保费发票等凭证送达方式】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如需电子发票,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登录安盛天平财产保险官网:www.axa.cn,首页-【客户服务】-【保单服务】-【电子发票领取】-【非车险保单】,输入保单号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验证码信息后,点击【申请发票】,即可提交电子发票申请。
2、关注微信公众号“安盛天平保险”,点击【保单服务】-【保单中心】,需进行实名注册绑定客户个人信息,点击【我的发票】,选择【非车险】输入保单号码、被保险人证件号、验证码后,点击【立即查询】,即可申请领取电子发票。
若未收到电子发票,您可以拨打安盛天平财产保险客服热线:95550 反馈,将安排对接人员进行处理。
【互联网保险产品及保单的查询和验真途径】
如需验证电子保单,您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操作:
1、拨打安盛天平财产保险客服热线:95550 查询验证;
2、登录安盛天平财产保险官网网址:www.axa.cn,首页-【客户服务】-【电子保单服务】-【电子保单验真】,上传电子保单后可进行验真查询。
【理赔、保全等客户服务联系方式】
1、拨打安盛天平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50;
2、登录安盛天平官网www.axa.cn在线提交理赔、保全申请;
3、通过安盛天平官方微信公众号“安盛天平保险”在线提交理赔、保全申请。
4、理赔、保全服务可在线申请,后续将由客服人员线下跟进处理。
【投诉联系方式】
1、拨打安盛天平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50或4006706666;
2、在安盛天平官网投诉(https://www.axa.cn/)留言直接录入信息或发送投诉内容至投诉邮件service_customer@axatp.com;
3、点击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在线客服投诉,服务时间:8:30—21:30,全年无休。
保险责任
(一)一般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患疾病,在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专科医生诊断必须接受治疗的,本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扣除免赔额后,以保险金额为限,按照90%的给付比例,在一般医疗保险金项下对于以下医疗费用进行赔付。当本公司对以下医疗费用的累计给付金额之和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一般医疗保险金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1.住院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时,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需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加床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当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尚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最高不超过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后三十日的住院医疗费用。
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特殊门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需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
(1)门诊肾透析费;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的治疗费用;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4)门诊慢性肾功能衰竭早期治疗费、门诊激光治疗费。
3.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七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七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需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并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本公司首先按照前款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本公司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本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保险金额为限,按照90%的给付比例,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项下对于以下医疗费用进行赔付。当本公司对以下医疗费用的累计给付金额之和达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罹患重大疾病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时,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需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加床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当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最高不超过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后三十日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2.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重大疾病特殊门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需的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
(1)门诊肾透析费;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的治疗费用;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3.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罹患重大疾病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七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七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重大疾病门急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需的治疗重大疾病门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